燃气收费标准
居民燃气供应价格根据唐发改价格〔2023〕191号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内容执行;非居民燃气供应价格根据唐发改价格〔2021〕260号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中内容执行。
一、居民供气价格
民用天然气基本销售价格每立方米3.13元;
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在300-100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3.35元;
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72元。
农村“煤改气”用户执行基本销售价格每立方米3.13元,暂不执行阶梯价格。
二、对困难群众实行优惠政策
1、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和困难职工以及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执行优惠价格每立方米2.27元。第二、三阶梯气价执行一般居民用户基本气价,即每立方米3.13元。
第一阶梯内的实际用气量按照每立方米0.37元给予补贴。
2、对农村地区煤改气用户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执行每立方米3.13元。
在1200立方米以内的实际用气量按照每立方米0.37元给予补贴。
3、困难群众优惠政策的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级发改、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工会等部门研究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执行居民价格的学校等非居民用气价格
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用气,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气,养老机构用气,养老家庭服务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执行每立方米3.24元。
四、非居民用气价格
根据非居民管道天然气购进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另加0.88元的配气价格,作为对用户销售价格。
五、燃气其他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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